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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德语系2016年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0-28

四川外国语大学德语系2016年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9-14 10:04:52 阅读次数:125

四川外国语大学德语系2016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教务处[2015]56号),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细则。

2.德语系成立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推免生工作,李大雪任组长,廖峻、张丽任副组长并负责具体工作。

3.推荐条件:

1)我系正式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专业成绩优秀,公共课成绩合格以上,在我系名列前茅,具有培养前途,所修外国语(或第二外语)应是接收单位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外国语考试语种;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我校德语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7)为鼓励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可对学生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予单列。

4.推荐名额: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我系可差额推荐3名。

5.推荐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于2015年9月15日17:00前向我系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我系按照在校期间德语专业课成绩的平均分进行综合测评,择优确定上报名单。大三期间出国交流学习的学生,必须提供国外学校各自要求修读课程的学分,该学分按照德方办法折算为百分制(取区间平均值),以此计算其第三学年平均分。

3)三个学年的平均分相加除以3,得到学生大一到大三的学业平均分,以此作为专业排名依据。

4)确定的初选名单在德语系网站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我系将查明情况,上报学校教务处并公布处理结果。

5)通过初选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经我系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6.未尽事宜及程序按照教务处〔2015〕56号文办理。

四川外国语大学德语系

二O一五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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