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歌乐讲坛”第十一讲——卡夫卡《诉讼》与书写的物质性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5-31

“歌乐讲坛”第十一讲

——卡夫卡《诉讼》与书写的物质性

 

四川外国语大学德语学院文化学研究所“歌乐讲坛”第十一讲——《卡夫卡<诉讼>与书写的物质性》于2021年5月28日晚7点通过腾讯会议举行,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助理研究员卢盛舟老师从“文学生产——卡夫卡的写作”和“后世对卡夫卡作品出版的实践”两个方面出发,探究不同出版形态在物质性层面对于作品表意的影响。本场讲座由四川外国语大学德语学院郑萌芽副教授主持,川外以及北京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圣彼得国立戏剧学院等近40所高校师生在线聆听,在线师生讨论热烈,学术气氛浓厚。

讲座伊始,卢老师从卡夫卡个人经历与他创作的关联出发,说明卡夫卡创作文学虚拟空间的动力之一源于其日常生活的经历,重视书写的犹太教是影响卡夫卡写作的重要因素。此外,卡夫卡的书写工具也影响了他文学虚构想象的生成。卡夫卡的小说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其书写形态可视为德勒兹意义上的块茎文本,而非是一个线性的单项进程;二是卡夫卡创作具有“自反性”,即擅于将自己的创作情景放入小说情景中,从而形成一种自我指涉。

随后,卢老师简要介绍了《诉讼》(DerProcess)的三个出版阶段。由好友马克斯·布罗德于1925年出版的第一版目的是为了推广卡夫卡,所以将该残篇小说打造成完整版的状态。1990年出版的第二版校勘版是目前流传最广泛的版本。1997年出版的历史校勘版通过“策略性转写”以影印的方式再现了卡夫卡手稿。历史校勘版将主权交还给了读者,读者能够通过书稿的涂抹和修改了解作者的心境,因此历史校勘版也提供了更多的潜在解读空间。

最后,卢盛舟老师针对线上讲座师生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他强调,解读卡夫卡的文本可以回溯其现实生活,但绝不提倡传记式的一一对应式的解读方式,这会削弱艺术表现力。写作不仅对于卡夫卡来说是一个“自省”的过程,对于读者来说也是一种美学的体验。

 

 

上一条:新闻|德语学院学子在首届全国高校德语专业本科生学术创新大赛中斩获佳绩 下一条:“歌乐讲坛”第十讲——布林克曼长篇小说创作的困境与先锋性